驗收工作組聽取了建設單位項目環保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現場檢查了工程及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根據國環規環評[2017]4 號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煙臺業泓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挖掘機生產項目位于煙臺市福山區云龍山路 21 號,租賃煙臺市福山區高盛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的廠房,項目占地面積 3013m2,主要生產設備包括電焊機、角磨機、噴槍等,年生產挖掘機 1000 臺/年。項目實際總投資 5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 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的 40%。2019 年 3 月煙臺業泓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委托煙臺凈朗測試有限公司編制了《煙臺業泓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挖掘機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 2019年 5 月 14 日取得了煙臺市生態環境局福山分局以《關于煙臺業泓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挖掘機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對本項目進行了批復。項目于 2019 年 5 月開工建設,2019年 6 月建成。
二、項目變更情況:
無。
二、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廢氣包括焊接煙、打磨粉塵、噴漆和烘干廢氣,焊接煙塵和打磨粉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噴漆和烘干廢氣經集氣系統引至濾棉+旋流塔+UV 光氧催化+活性炭處理,然后經車間外 1 根 15 米高 1#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空壓機、角磨機和電焊機等生產設備運行噪聲,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廠房隔音及距離衰減等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固廢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下腳料、廢包裝材料、廢水性漆渣、焊渣、焊接煙塵凈化器收集粉塵屬于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外售;廢活性炭、廢過濾棉、旋流塔凈化水更換廢液屬于危險廢物,委托鑫廣綠環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
1、廢水廠區污水總排口 pH 值范圍為 7.13~7.38,SS、CODcr、氨氮日均值的值分別為:48mg/L、243mg/L、2.12mg/L,各項指標均符合執行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表 1B 等級標準中允許排放濃度標準要求。
2、廢氣
排氣筒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濃度為 8.4mg/m3,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中表 2“重點控制區”排放標準要求;噴涂工藝排氣筒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排放速率為 0.159kg/h,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噴漆房有組織排放的 VOCs 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值分別為 2.70mg/m3 、4.99×10-2kg/h , 均滿足《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裝行業》
(DB37/2801.5-2018)表 2 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濃度為 0.617mg/m3 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表 2 無組織排放的標準限值。無組織排放的 VOCs 連續監測兩天的監測結果值分別為 0.167mg/m3、0.0873mg/m3,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5 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2 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廠界晝間噪聲監測結果為 59.2~59.3dB(A),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 2 類標準限值 60dB(A)的要求。敏感點噪聲監測結果表明: 驗收監測期間, 敏感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為 50.6 ~51.0dB(A),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中 2 類標準限值 60dB(A)的要求。
四、驗收結論
煙臺業泓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挖掘機生產項目環保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批復中的各項環保要求,試運行期間污染物達標排放,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
五、后續要求
1、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2、加強各類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轉,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019 年 6 月 8 日